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司法、行政律例,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度有关进出境的不容性或者限度性治理,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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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表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ㄈ┯刑颖芎9丶喙,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组成犯罪的,由海关充公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能够并处?;专门或者屡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屡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充公,隐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造设备,责令拆毁或者充公。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遵循本法第八十二条的划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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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度不容或者限度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该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个人通谋为走个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个人通谋为走个人提供运输、生活、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尚不组成犯罪的,由海关充公违法所得,并处?。
第八十五条 幼我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能够处以?。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律例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能够处以?,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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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不将进出境运输工具达到的功夫、停顿的地址或者更换的地址通知海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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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鼍吃耸涔ぞ呶淳9卦蕹,擅自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高低进出境搭客的;
。┰谏枇⒑9氐牡刂吠6俚慕鼍吃耸涔ぞ呶淳9卦蕹,擅自驶离的;
。ㄆ撸┙鼍吃耸涔ぞ叽右桓錾枇⒑9氐牡刂肥煌硪桓錾枇⒑9氐牡刂,尚未办结海关手续又未经海关核准,中途擅自改驶境表或者境内未设立海关的地址的;
。ò耍┙鼍吃耸涔ぞ,未经海关赞成,擅自兼营或者改营境内运输的;
。ň牛┯捎诓怀煽沽Φ脑,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址停泊、降落或者在境内投掷、起卸货物、物品,无正当理由,不向左近海关汇报的;
。ㄊ┪淳9匦砜,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让渡、更换象征、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措置的;
。ㄊ唬┥米钥艋蛘咚鸹俸9胤庵镜;
。ㄊ)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贮存、加工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或者有关纪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ㄊ┯形シ春9丶喙芑ǖ钠渌形。
第八十七条 海关准予从事有关业务的企业,违反本法有关划定的,由海关责令更正,能够赐与忠告,暂停其从事有关业务,直至撤销注册。
第八十八条 未经海关注册登记和未获得报关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的,由海关予以取缔,充公违法所得,能够并处?。
第八十九条 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犯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领域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更正,处以?,暂停其执业;情节严沉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取缔其报关从业资格。
第九十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贿赂的,由海关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取缔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以?;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并不得沉新注册登记为报关企业和获得报关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律例定进出口加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律例;さ闹恫ǖ幕跷锏,由海关依法充公侵权货物,并处以?;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海关依法截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得处置。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持久保留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从属海关关长核准,能够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留,并通知其所有人。
人民法院判决充公或者海关决定充公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造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置,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全数上缴中央国库。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逾期不推广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能够将其保障金抵缴或者将其被截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也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造执行。
第九十四条 海关在检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败坏被检验的货物、物品的,该当赔偿现实损失。
第九十五条 海关违法截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以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失的,该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海关工作人员有本法第七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赐与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依法充公违法所得;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七条 海关的财政出入违反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由审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遵循司法、行政律例的划定作出处置;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 未依照本律例定为控诉人、检举人、举报人保密的,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地点单元或者有关单元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九十九条 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置违法案件时,未依照本律例定进行回避的,对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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